本报12月13日一版“方圆传真”栏目曝光“百度推广”发布律师“钓鱼信息”的新闻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稿件被众多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以及自媒体广泛转载,然而就在第二天,百度在删除涉嫌钓鱼的律师推广信息同时,也屏蔽了几乎所有这条新闻的转载网页。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上海律协在获知新闻后,立即指令纪律惩戒委员会对涉事律师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一基层检察院的新闻干部在看了新闻后致电记者,称两个月前,他们在检索本院新闻时,也曾发现检察院的名称被冠在了某律师的前面,于是立刻致电给律师和百度进行交涉,要求百度将相关推广信息下线。
这位新闻干部还告诉记者,该院不久前审理一起组织卖淫案,犯罪嫌疑人交待,她们的招嫖信息就是通过百度推广出去的,当这条新闻通过检察院自媒体推送出去后,被广为转发,但所有信息立即遭到百度的屏蔽和封堵,时至今日,百度涉嫌推广招嫖信息的新闻“石沉海底”。
上海某律所的徐新建律师致电记者,他曾多次接到百度推广的电话,称可以帮其推广招揽业务,并详细介绍了收费标准,被他拒绝。
那么,为律师推广“钓鱼信息”,始作俑者到底是律师本人,还是百度推广?记者根据推广信息里预留的电话致电给了“胜诉率高的赵律师”,她在得知记者身份后,称“打错了”,直接挂断了电话。记者又拨通了推广信息预留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电话,确认了赵律师名叫赵瑾,是该所副主任,但最终也拒绝了采访。
于是,记者联系了百度,其公关部的工作人员承认其在推广内容中使用了容易引发网民误解的关键词,目前推广账户已被下线处理。
同时她表示,自即日起,百度将在审核环节增加限制性策略,全面禁止律师行业在广告中出现引人误解的描述。她还承诺,百度发起全球首个搜索引擎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因网络钓鱼等诈骗行为致使用户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可向百度申请保障金。
普陀法院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百度为了牟利,随意染指司法机关,在媒体曝光后,又不切实改正,反倒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进行屏蔽和删帖,实属无法律底线和无道德底线之举。作为全球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在开展推广业务时,应该尽到审核注意义务,严格杜绝推广违法犯罪信息,还要严肃对待与国家机关相关的关键词搜索,防止个别不法之徒借法院之名搭便车作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损害国家机关名誉。
与百度这种消极应对舆论监督的做法相比,上海市律协的做法令人称道。记者在该律协了解到,新闻曝光后,律协下属的纪律惩戒委员会立即对涉事律师立案调查,表示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该律协负责人还透露,该协会自主研发了“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正处于上网调试阶段。记者点开该网络平台,发现全市所有律师的执业信息一览无余,其代理的相关案件文书也可供查询,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打开某律师的“openlaw”窗口,该律师所有执业数据的统计分析表清晰呈现。
“我们即将向社会正式启用该平台,到时应该能为广大群众解决‘找律师难、找好律师更难’的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