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一条行政处罚消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北京市分公司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发改委分别处以行政处罚40万元和25万元,共计65万元。
市发改委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委员会自2015年11月11日-2016年12月27日对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实,联通集团、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在进行商品促销时改动原价,网页模板未限制“原价”改动,其中中国联通集团虚假价格事件17条、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19条。中国联通上述事实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对此,今天下午中国联通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复称,近日,我们注意到有媒体对中国联通接受价格执法检查情况事宜的报道。2015年11月,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的价格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国联通个别基层分公司在网站展示的商品价格表述方面出现不够规范的情形。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了排查及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排查网站内容,规范价格表述形式,持续开展了价格相关的管理规范工作。我公司深刻认识到,加强价格规范管理是一项需要坚持不懈、扎实推进的工作,公司将继续采取有力手段,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全面贯彻落实价格管理工作要求,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