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网络传播管理处原处长杨培红,涉嫌利用办理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万元。记者获悉,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近日以受贿罪将杨培红公诉至西城区法院。
现年42岁的杨培红是浙江温州人,具有大学文化,曾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负责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有线电视传送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据检察官指控,2007年底,杨培红在担任广电总局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某省两家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的请托,为其在许可证审批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两家单位工作人员现金各2万元。杨培红将赃款用于个人证券投资,获利后用于日常花销。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正确地行使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管理部门的审核权力显得尤为重要。此案的查办将对广大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管理人员具有警示和教育作用,能更好地促使相关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