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央行终于公布了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的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名单。对市场而言这是迟来的好消息,这距去年年底央行首次公布17家支付企业进入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报程序过去近半年了;而距规范性文件,第三方支付业内称呼为央行2号令———2010年6月16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颁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接近一年了。
网上支付自1999年兴起以来,在短短12年的历史里就发展成为一个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和商家须臾离不开的工具,据艾瑞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已达到10105亿元,同比2009年激增100.1%.预计至2014年,整体市场将有望突破4万亿元大关。
这样规模庞大的行业成就,央行能坐到现在才颁发牌照,似乎有着不得已的理由。因为市场上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除了预付卡公司),几乎都是以网络支付体系形成的企业,是电子商务时代的产儿。
众所周知,从支付功能的源头和效果上说,它其实就是金融服务。一个再小不过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无论它是网上的,还是线下的,都可以看做是一家只做支付的银行。这从银行的发展史来看也十分清楚。正是支付(票庄的汇兑银票是最典型例子)先行一步,才有了如今的银行。而银行作为现代经济的皇冠,作为现代经济运行循环的头尾和基础,毫无疑问在中国绝对是国有垄断的。
虽然中国并无法律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定是国有控股的企业,但事实上金融业绝大部分牌照性资源却一定是优先发给国有机构的。但目前第三方支付,尤其是代表未来市场方向的网上第三方支付群雄竞起,网上支付却是民营企业的天下。前两名支付企业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腾讯的财付通,就占据了市场70%的份额,这与传统银行业务国有绝对控制市场份额形成截然对比。
从目前看网上第三方支付的“国进民退”担心是不存在的。因为网上支付是一个全新的行业,它是传统金融支付的延伸,甚至是突破,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意义的支付,而是电子商务从1.0时代发展到2.0,甚至3.0时代的网络支付。这是需要高度创新才能生存、发展的细分行业。
从这个角度说,即便央行想从监管的角度,像对待传统金融机构那样,在网络支付领域为非公资本设置看不见的天花板也是比较难的。这和新媒体虽然受到更多的管制,但也多是非公资本在市场上胜出的道理一样。这里的竞争,已经不完全是国有民营的体制竞争,更多的是传统模式和非传统模式之间的机制竞争。
从积极的、未来的角度说,网络第三方支付是把金融的支付功能,单独从金融综合服务里细分出来变成了一个朝阳产业。从网络第三方支付交易的整体模式上来看,交易都是在一个支付平台上提供所谓“全银行服务”。就是你上到任何一家网上支付企业的系统,可以选择在中国境内经营的所有银行进行支付。这几乎就是一场革命,因为它彻底改变了银行网点物理格局,把所有线下的活动都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里。
但这场革命就商业运行的盈利状况看并不好。中国网上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大都不盈利,或者仅仅保本,包括市场占有份额超过50%的支付宝也不例外。数据显示,中国网上支付的规模已接近美国,但费率却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究其原因,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并不是这些朝气蓬勃创造金融革命的民企决定的,网上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的“全银行服务”,最终必须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才能完成资金的最后清算。也就是说在网上支付系统流动的资金,最后还得在传统商业银行里才能有权益归属。
而传统商业银行并无改变支付成本以吸引客户的冲动。尽管有自己的网上银行,但显然这些网上银行并没有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因。它们依然是国有传统商业办理业务的模式,依然靠存贷差为主要生活方式。对于这样的银行,网上支付不过是一种吆喝,商业模式革命不革命几乎和它们无关。
这是中美网络支付的商业模式一致,费率却相差十倍的原因。倘若不改变这种创新艰难的现实,不知道没有改变行业规则的英雄,引领第三方支付这样的金融革命似的创新,否则晚到的岂止是一张牌照?
(作者系独立财经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