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远程入侵,控制游戏运营商服务器,盗卖网游装备获利近万元。近日,刘某明以涉嫌盗窃罪被天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5月21日,刘某明在四川宜宾市家中利用“黑客”技术,非法侵入位于广州天河区的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脑主机,获得电脑管理员的账号、密码后,盗得该公司《武易》网游数据库内的“纯净天罡宝石”、“火域灵元”等游戏道具3748个,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游戏交易平台低价出售,获利人民币9021元。
2010年8月17日,警方通过刘某明网上交易的账号及银行账号将其锁定,并抓获归案。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被告人刘某明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