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2月6日报道:“窝窝团被踢爆‘非法裁员门’”,“高朋大规模裁员400人”,“团宝网和团购导航网站街市网裁员比例或高达50%”……今年9月以来,团购行业整体大规模裁员的消息不绝于耳,有些裁员风波甚至演变成“冲突事件”,团购网站裁员背后,往往有着层层内幕。
多数知名团购网裁员均属非法
团购网站过冬,为减少运营成本,关站裁员是常见的招数,而具体有多少裁员属于非法裁员?有多少团购网站的员工,要为网站经营不善而埋单?劳动法与电子商务法专家,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曾先后代理窝窝团、高朋网的大量被裁员工进行劳动维权,也为团宝、24券的众多被裁员工提供过法律咨询解答。赵占领告诉本报记者:窝窝团、高朋、团宝等团购企业的裁员人数基本都在百人以上,多的达上千人,都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但这些企业基本都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也没有给予补偿,都属于非法裁员,只对少数员工进行了补偿。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了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多种情形,比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等。企业在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所说的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裁减人员在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经济性裁员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提前30天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把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履行这些程序且不给予补偿的,都属于非法裁员。
采取各种手段逃避责任
高朋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向本报记者陈述,高朋网用不可能完成的业绩指标要求员工,变相给员工降薪,用以逼迫员工自动辞职。对此做法,赵占领表示:如果员工不符合考核制度的规定,企业一般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是,考核制度需要事先制定,而且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具有公信力。实际上,不少企业都是临时制定苛刻的考核制度,而且没有公示。只要员工能够证明企业制定的考核指标多数人不能完成,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考核制度无效,企业应补发被扣掉的工资。如果企业以员工不能完成考核指标为由解除合同,可要求仲裁委认定企业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或者给予赔偿。
团购网站为减少成本裁员,但多数不愿意进行相应的赔偿,因此,很多团购网站采取各种手段以逃避相应责任,有些手段甚至堪称恶劣。以调岗或降薪方式逼迫员工辞职;以不发工资、少发工资方式逼迫员工写主动离职申请书;以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影响再就业为由诱骗员工写“因个人原因辞职”;以将员工考核评价存入人事档案为由强迫员工主动辞职;临时制定苛刻的考核标准逼迫员工辞职;以员工不遵守考勤制度为由解除合同,而相关的请假条或情况说明,又保存在企业导致员工难以反驳……
赵占领向本报记者列举了一些知名团购网站的手段:“窝窝团、高朋网、团宝网裁员风波都比较有代表性。窝窝团裁员手段比较恶劣,给员工三个选择:要么换岗到工作环境比较差且经常加夜班的客服岗位;要么降薪;要么辞职。窝窝团最先爆发了裁员风波,也是行业内第一家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团购网站。高朋网的裁员风波演化到员工集体抗议,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的地步,最终上海及周边城市的员工获得了两个月工资的补偿。团宝网以自己的名义招进大量员工,但签订的合同却基本全部是劳动派遣协议,以此方式规避自身责任,而员工维权又困难重重,可以说团宝网裁员风波的最大特点是把滥用劳务派遣的问题暴露出来了。”
窝窝团裁员最为突出
窝窝团7月份进行了第一轮大规模裁员,涉及北京、深圳、南京、鞍山、鄂尔多斯等多个城市,至少裁员100人,其中鄂尔多斯整体撤站,8人被辞退。十一前后进行了第二轮大规模裁员,窝窝团前高管透露裁员3000多人,窝窝团官方确认数字是500人。
目前,赵占领正在代理此案,他对记者透露了本案的最新进展:“第一轮裁员中有20人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其中第一批2人,于7月中旬申请劳动仲裁,10月1日前仲裁裁决认定窝窝团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第二批18人中的7人的劳动仲裁案件证明11月28日出结果,窝窝团因没有证据证明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海淀劳动仲裁委认定,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判令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剩余10余人的案件近期将开庭审理。”
企业应履行责任 员工应保护自己
一方面团购企业前期盲目扩张、疯狂烧钱、短期内上市困难、风投投资谨慎,这些都导致了团购企业普遍资金非常紧张,不得不通过大规模裁员的方式缩减成本。
另一方面,大多数被裁员工维权面临着比较高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所以往往对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存在很多顾虑,这也导致企业非法裁员成本降低。加上不少企业事先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为员工维权制造法律障碍。比如逼迫或者诱使员工签订离职协议,或者主动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再想证明是被辞退往往比较难以找到证据。
赵占领提醒团购网站员工,首先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基本的劳动法律,了解哪些情况属于非法裁员。其次,员工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卡、考勤记录等。再次,员工不要轻易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比如,对自己非常不利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考核规定、离职证明信。尤其是不能在离职证明信上写“因个人原因辞职”,否则,事后难以找到相关证据证明是被企业辞退,而非主动辞职。
赵占领说:“规范企业裁员方面已经有一整套的法律体系,相对比较健全完善,大部分情况下只要严格执行即能保护被裁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最关键的是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主动遵守法律,劳动部门也需要加大监察和执法力度,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按照规定履行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和给予补偿、不支付加班费、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等情况及时介入调查、严格执法。当然,劳动法律法规也有很多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比如对于因员工更换工作导致的企业年金如何衔接、如何加大对企业年金管理的监督、使其运作更加透明,又如对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情形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