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2月27日报道:2月25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淘宝店主刘欣欣(化名)、范琳(化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刘欣欣罚金10万元、范琳罚金8.1万元,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这是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刑事处罚的案件。
事件:两人入境均未向海关申报
去年4月9日和5月23日,范琳与刘欣欣分别从韩国乘飞机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随后两人行李中被查获473件和307件物品。分别偷逃应缴税额合计8万余元和9.9万余元。去年4月10日、8月22日,两人被取保候审。去年12月26日,公诉机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诉。
据刘欣欣、范琳供述,两人为淘宝店店主,通过在“乐天”免税店官网订货、再至韩国“乐天”实体店取货的形式进行商品代购,之后放在自己网店销售。
经审判,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欣欣、范琳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刘欣欣、范琳两人当庭表示不予上诉。
店主:
税收太高还是有人会网购
李天天(网名)是上海一家外企职员,留学经历让她发现其实个人出入境时海关查得并不严格,“之前我在日本读书,就带过好多电子产品回国。”毕业后,李天天和一位在巴黎留学的朋友合作开淘宝网店,专营海外名包代购,价格从几百到上万元。目前做成两笔生意,均未受到海关检查。
留学生是海外代购的主要力量。淘宝店主乐乐正在英国读书,负责采购订单与邮寄货物,其客服木木介绍,电器查得比较紧,衣服、包包之类被查的概率就比较小。
人在韩国的MissV也是淘宝店主,她说,衣服只要剪了牌子就很难被海关检查出来;对于风险较大的化妆品,她说:“不代购。”
对于这次宣判,几位淘宝店主均表示影响不大。“国内收税太贵了,有人想买的话,还是会继续网购,卖家也就会卖咯。”李天天说道。
律师:
“抽查”让逃税有机可乘
去年9月,北京法院对从事海外代购偷逃税款113万余元的某航空公司空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次案件无疑再次触动了海外代购这一行业。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的魏秀玲律师说,旅客入境时携带的购物产品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超出了范围就应该缴纳相关税收,不然就属于非法行为。但由于我国海关目前采用的是“抽查制度”,给人可乘之机。
根据《海关法》,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