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3月11日报道: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按此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将开始推广网络发票。很多专家称,这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此前,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难题,其是虚拟化的交易,监控难度比较大,加上目前管理手段还相对落后,对电子商务征税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调研。”这可以解读为,“电商税”势在必行,但是具体方式并未决定。
现在人大代表们,以及各大媒体对于电商税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要对中小网店征税”,多数的意向是把B2C商城或者平台入驻公司作为征税主要对象。依据是公司本身就应该缴纳税收。对于前一段信心满满,准备大举进入电商的各家户外品牌来说,无论以哪种形式征收,“电商税”似乎已无可避免。网络平台的价格优势也将大打折扣。
大多数网络零售企业销售的产品为无票经营,一般网络商品无票与有票的价格差大约在10%左右,而正式征收“电商税”将会扩大这一价格差。对于户外产品来讲,本身就有很强的专业性,大多数驴友已经在实体店或其他方式进行了详细了解,为了便宜而选择网购。如果让他们承担上这部分负担,还要冒着退换货、维护修理麻烦的风险,网购的热情会受到怎样的打击?这需要户外品牌未雨绸缪。
近一阶段,一些户外品牌为了跳出电商价格,所采取的两种方式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一是,提高品牌影响力,含金量,让消费者认同,在电商上以便捷、服务为竞争手段,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价;二是,借助原有品牌影响力,专门打造电商品牌。这两种方式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盈利,保证品牌不因价格战而缩水。有了这部分利润的保证,在同样面对“电商税”的时候,他们的产品才不会“赔本赚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