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8月26日报道:在传统进出口遭遇“严冬”之际,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却异常强劲,也因此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争取尽早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出口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规范贸易制度、制定贸易标准、强化支付、完善跨境物流、研究出口退税等,“我们现在正在抓紧向有关部门会商,希望尽早出台。”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生产和贸易企业或者个人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数字化、电子化,实现产品进出口的新型贸易方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登记。
拿义乌地区来看,这里是全球大的小商品市场,产品主要销向世界各地,该地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很快。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义乌一天往外发的邮包差不多有15万件。这些邮件有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都是运用电子商务的方式来成交的。这么大数量向外交运的商品,通过境外电子商务方式来成交的贸易,目前却大多还没有纳入海关统范围。
沈丹阳说,跨境电子商务是外贸发展的新方式,也是企业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商务部一直以来都在给予积极支持。
此前,商务已经开展了一些促进性的工作,如择优认定了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中国制造网和中国诚商网等若干家电(行情 专区)子商务平台,作为商务部重点推荐的开展对外贸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制定了专门文件,明确了增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外贸的功能,提升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贸水平、加大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贸的支持政策等具体指导意见。
上述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万亿元。2012年大概有2万亿元,增速很快。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解决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货物遇到的有关问题,推动电子商务跨境发展。据沈丹阳介绍,商务部除继续做好原有已经开展的相关促进工作以外,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争取尽早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出口的具体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规范贸易制度、制定贸易标准、强化支付、完善跨境物流、研究出口退税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研究解决,我们现在正在抓紧向有关部门会商,希望尽早出台。”沈丹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