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0月11日报道: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在此之前,有关阿里巴巴集团上市地点事宜众说纷纭。而陆兆禧的表态则意味着,鉴于香港市场目前状况,其已经不在阿里巴巴集团的上市考虑地点之列。目前阿里集团还未就最终上市地点做出选择,只是将香港排除在外。
此前,阿里集团曾经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几次接触和非正式沟通,引发市场激烈争论。
阿里方面提出,其希望以创新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公司治理----“合伙人制度”,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
阿里巴巴表示,阿里合伙人制度“确保了每个股东的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
但在香港坊间的讨论之中,这个方案被曲解为“双重股权制度”—即少数股东通过投票权设置,来控制公司。
这显然并非阿里巴巴方面的方案初衷,在上月底,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和副董事长身份的蔡崇信,以公开信的形式透露,其并称阿里巴巴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 Class)的方案,且合伙人方案“充分保护了股东的重要权益”,并未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但在市场一片烦嚣之中,阿里巴巴和香港监管机构之间的议题讨论始终未能获得对焦。而在昨日,云峰基金创始人之一的虞锋更是公开表示了对香港当下相关议题谈论的困惑之处,称据其理解,阿里巴巴或马云,都没有要求让小股东(即马云)控制公司,不是要违反同股同权原则,也尊重一人一票的原则,“批判了半天的东西,不是人家要求的东西,是挺奇怪的事。”
而陆兆禧的表态则有望为上述不对称讨论画上句话。他说,我们决定不选择香港。截止发稿,香港方面尚未有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