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0月15日报道:数据显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增长点。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在第一批获批的郑州、上海、宁波、杭州和重庆等5个城市全面启动,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新阶段。
8月2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据此通知,深圳市政府安排市经贸信息委牵头研究制定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方案,在10月内向海关总署申报电子商务出口业务专项试点。
方案初步拟定了深圳市跨境电商出口的三种业务模式,其中之一将是充分利用深圳机场的口岸功能,在机场快件监管中心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快件货物的通关操作。据了解,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专项试点有望在今年年底前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