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0月22日报道:通知显示,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阿里巴巴3号”的转让业务。“阿里巴巴3号”设立日期为9月18日,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阿里03”,证券代码为“119041”,到期日为2014年12月1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满第13、14和15个月视现金流入情况还本付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一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一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阿里巴巴3号”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50000份。
通知表示,对首次参加“阿里巴巴3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