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月7日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禁止采用以下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或者服务的项目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二)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不如实标示赠品、免费服务的品名、数量或者赠品为假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