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4月28日报道: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召开“推进协会会员信息披露专题座谈会”。会上传达了14部委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
该知情人士称,“为配合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地方政府被要求在5月份之前出台地方的整顿方案,8月-10月开始清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要承担维稳责任。对涉及资金风险的,区别情况进行处置,讲究方法节奏,稳妥处置风险,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该知情人士强调,监管层特别强调了地方要防范因触动风险时带来的风险。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地区整治工作,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做好本地区维稳工作。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省金融办(局)、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省公安厅(局)、省工商局等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整治工作。
该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我们得到的消息是,上海地区重点将以线下理财门店和有投诉的平台为切入点,进行清理整顿。对于线上平台重在规范,对于线下门店除了整顿之外,情形严重的将予以取缔。”
此外,该人士还称,与此同时,国资系、大的风投系、上市公司系互金平台将不会是此次专访整治的对象。
另据与会人士透露,上述座谈会将对网络借贷会员单位落实《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披指引》)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就信息披露评分标准及公示内容进行探讨和全面部署。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亦获悉,为有效保证网贷平台管理人员职业素养,降低任职风险,协会最新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拟分三阶段落实信息披露
“主要的信息披露指标和权重分别为,主体信息(20%)、产品信息(25%)、业务信息(30%)、财务信息(10%)、其他信息(15%)。”上述与会人士表示。“《信披指引》经过修订后,预计最快5、6月份即可以实施。”
上述与会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信披指引》,会员单位进行信息披露工作预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平台进行信息披露,第二个阶段协会根据信息披露情况会给平台打星,第三个阶段会给评分排名。
其中,第一阶段,针对会员单位对协会的信息披露情况,将以“完全披露、部分披露、未披露”来表述披露情况,协会官网将以“进度条”形式进行公示;第二阶段,协会将以会员单位披露程度的百分比来表述披露情况,将以“评星(满分为五星)”的形式进行公示;第三阶段,将以会员单位披露的具体数据来表述披露情况,协会官网将以“多维度的公示评分”形式进行排序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引导会员单位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协会秘书处将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并建立《信披指引》工作统计数据库与定期公示机制。”该人士称。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协会最初成立时发布的《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规范表》,此次讨论的《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反馈表》中部分指标权重有所调整。如产品信息披露由原来的10%调整到25%,业务权重由原来的40%调整到30%。
届时,会员单位必须于每月定期递交上述统计报表,逾期不递交将被视为未进行信息披露,且网贷企业应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不过,针对《信披指引》,有与会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按照现有《信披指引》的标准,部分条款甚至比国家协会讨论的条款还要严格。我们认为,应该分公众、投资人、协会等不同的级别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人士称。“像财务数据、逾期率等数据现阶段不建议直接向投资者披露,目前大多平台不盈利,如果直接披露财务数据,会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判断,有可能引发投资者恐慌,甚至引发平台会跑路的负面联想,我们建议向协会定期定向披露便于协会和监管层及时了解平台信息,利于监管。”
此外,另有平台负责人认为,截至目前,不少平台已经在做信息披露,优质平台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和意愿其实是很强的,但是工作量很大,涉及到产品技术方方面面,建议可以分阶段进行,给予平台合理的时间。
浙江要求平台自查整改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浙江互联网金融联盟获悉,联盟也于4月22日下发通知,并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工作组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据介绍,近期,联盟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自律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自律检查与规范委员会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公众信息平台(官微、网站)信息反馈/举报端口建设,及时收集并反馈负面信息。联盟还将定期组织专项审查小组调查核验,并视调查核验结果按照政策法规及联盟章程作相应处理。
二是助推企业合规发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专项排查,及时上报违规信息,并组织行业力量进行监督整改。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网贷平台数据接入工作,尽快实现数据公示;组织研究力量加强数据分析、监管,形成完整风险预警机制。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开展自查整改只是第一步,未来,联盟工作会继续以政府、企业、大众消费者为支点,提升全行业有序规范与发展。
而江苏互金协会下发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协会网贷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其中,高管人员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各分支/营业机构负责人。
管理办法还要求:需要报备高管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基本信息。
此外,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情况,会员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并说明事件的详细情况等。
对此,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刘骅副教授表示,网贷平台企业高管人员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方向,为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损害现供职企业的利益,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管理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