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6月7日报道,海淀法院昨天通报,受理了一家电子地图公司对奇虎360的起诉,该公司认为360地图使用其地图资料构成侵权,向法院提出了高达1亿元的赔偿要求。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称,该公司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对以上 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奇虎科技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 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并误导消费者认为360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维图新称,因奇虎公司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奇虎公司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
据了解,本案原告四维图新是一家国资背景的卫星地图供应商,大股东分别是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和腾讯。在法院宣布受理该案后,奇虎公司随即发布声明表示,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 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许可使用费。目前,该案正在海淀法院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