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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网民养成了在网络上看影片的习惯,内容包括最新的美剧、日韩剧等,互联网的即时传播特性因此深受网友追捧和热衷。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消息发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或支持或反对的声音形成对立。
业内人士分析说,目前网络播出的影视剧大多属“无证”播放。广电这一规定应该肯定,是为加强内容管理所施行的一项改革措施,但是否会影响视频行业的发展?由此入手,将问题的触角延伸至三网融合、广电的改革。在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的进程中仍存阻碍,广电的改革落后于电信是不是原因之一?存在哪些情况?从长期来看,三网融合不单是国家信息化战略更是民生工程,将为社会带来更好的信息服务。那么针对现状,又该如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针对此类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
“文艺产品的走私产品”应该禁止
广电总局一纸禁令或将使得网络播出美剧、日韩剧等戛然而止。但不可否认,广电总局的《通知》有其积极的一面。
针对网络传播影片的现状,舒华英指出,从版权、监管、把关等角度看,未经许可的影片在互联网上的大肆传播确实存在很多隐患。这些未经许可的内容经由国内网络传播,难以对内容进行有效地把关和监管。
舒华英教授还将这种产品形态形象地定义为“文艺产品的走私产品”:“它们一方面侵犯版权,另一方面大多未经登记注册、未经审批,属于‘走私’行为,应当禁止。”
因此,舒华英对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他表示,这是国家行使主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在防止“文化渗透”过程中应该坚持的主旋律;广电对内容监管的进一步改革,也是对正常渠道的内容生产厂家的一种保护。
另一方面,自年初以来,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在打击传播色情和低俗内容上取得不小成效,而此次无证影视剧网上禁播令及时出台,无疑有力地配合了这项行动,对规范网络内容,改善网络环境是大有裨益的,将是严厉打击上传视频非法获利的行径和打击违法视频网站的大好机会。舒华英一再强调,监管和制约是必要且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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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融合不应只是简单整合,而应互相准入业务
三网融合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尤其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三网融合需求显得更为迫切。从民生的角度,舒华英指出,三网融合是一个将为社会和百姓带来更好信息服务的民生工程。推进三网融合,不仅能使用户的费用负担大大减少,而且能提高信息化水平、带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以千亿元计的节约,一定要尽快推动三网融合发展。
此次广电对无证影视剧网上禁播的内容改革,触及广电在三网融合推进中的改革问题。虽然广电一直在推进改革,但是不时也传出广电“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等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件,黄石广电叫停IPTV、莆田广电强推数字电视等可见一斑。
可见,三网融合虽然是个利国利民的大工程,但由于面临利益和政策上的障碍,迟迟无法取得突破。舒华英教授表示,由于广电与电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因此三网融合中的部门利益协调依然是一个大难题,广电和电信之间壁垒森严的难题未解决的直接后果就是已经争论了十几年的三网融合问题将被无限期搁浅。
同时,舒华英指出,“电信网是个完整网,而广电网是局域网,在网络建设和网络改造方面还存在问题”,广电网台分离等改革仍然不到位,在经营性环节没有引入市场竞争。
“三网融合问题的关键落脚在电信网和广电网的融合上。”舒华英教授强调,“在三网融合的推进过程中,两网的融合不应只是简单地整合,而是让各自已存的业务继续存在,并互相准入业务。”
三网融合仍无实质突破,统一监管值得探讨
目前,很多国家将电信、广电监管机构统一;在政策层面,很多国家实现电信与有线电视双向业务准入,并从法律上予以保证;在业务提供层面,融合业务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因此,我国也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快三网融合的步伐。
推进三网融合,目前在技术上已没有大的障碍,关键在于政策“融合”和利益格局的调整。舒华英提出以下建议。
立法方面,我国虽然从1980年开始起草《电信法》,但至今仍未出台。要实现电信与广电的全面竞争和互相进入,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因而有必要尽快出台“通信法”或“电信法”,将信息传播等全部纳入法律规范范围,有利于推动三网融合。
监管方面,要真正实现三网融合,信息服务业、通信、广播以及借助网络的新兴媒体等需要更高层面的监管机构来行使监管职权。此前业内提出的建立国家信息监管委员会,利用这一监管平台进行单纯监管,实现政企分离,解决利益问题,值得探讨
责任编辑:d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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