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7月20日消息:
广电总局7月14日下发的一则内部通知,其效应正在持续发酵。
“这次下发的通知主要是针对通过机顶盒或DVD在电视机上播放互联网视频内容的行为。”7月19日,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根据这则内部通知,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有关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而在广电总局没有开放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许可前,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
记者了解到,通过机顶盒或DVD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有两种:一是拥有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百视通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部分城市推广IPTV的模式,二是一些视频网站通过与电视机厂商合作,通过智能电视、网络DVD或者是盒子来传输视频内容。
新一轮叫停
一些视频网站与机顶盒厂商合作推出的TV版,是这次监管的重点。
7月19日,北京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告诉本报记者,一些视频网站与机顶盒厂商或者彩电厂商合作推出的TV版正是这次监管的重点区域。
此前不少视频网站一直在试图将业务范围从最初的PC端延伸到电视、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端。今年5月18日,彩电巨头海信宣布联合乐视网推出乐视网TV版。其通过乐视网开发的云视频超清播放机(一种“盒子”)或互联网电视实现在电视上收看乐视网的视频内容。
对此,海信互联网运营中心总监高雄勇告诉本报记者,“我们与乐视网的合作是严格按照广电总局有关互联网电视的规定推进的,而且我们的合作还有与拥有牌照的杭州华数的合作,这次广电总局的通知应该是针对深圳等地出现的大量可直接上网的机顶盒或DVD.”
此外,深圳华强北附近的确有很多山寨盒子制造商,其制造的盒子可以让电视机直接登录互联网。而包括大连华录在内的很多DVD厂商也在纷纷推出可以上网的DVD或蓝光碟机。显然这些是这次广电通知监管的重点。
IPTV新博弈
“要想发展IPTV,就必须完成平台对接”
然而在外界看来广电这次的通知还有另外一层涵义,那就是对拒绝与广电IPTV播控平台对接的电信运营商进行警告。
广电总局在通知中强调,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有关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这指的就是IPTV等新媒体的内容播控权。
记者了解到,去年9月由CNTV建设的IPTV内容播控中央总平台已经建设完成,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而到今年4月北京等8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分平台也建设完成,总投资超过2亿元,而且这些平台到今年5月都完成了与CNTV总平台的对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这些广电掌握的内容播控平台要与电信运营商的内容平台,以及回传网络完全对接才能运行,然而这一过程却异常艰难。
去年12月就完成建设的四川省IPTV播控平台,到目前也没有完成与电信方面的对接,而四川电信市场部有关人士则指出,“电信内容平台的BOSS、中间件等与广电平台技术不同,所以短期内难以完成对接。”
对此四川广电有关人士指出,“现在谈都没法谈,在成都等地电信已经发展了很多用户,他们显然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
而在深圳的情况同样如此,广东广电网络有关人士指出,现在深圳电信一个月发展1万多户IPTV,称后者属于双违规,既没有落地资格,也没有传输资格。
有广电行业专家指出,现在广电、电信陷入了僵局,而广电要自己建设IPTV回传通道那就不再是三网融合了,这次对互联网机顶盒的监管则是向电信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在非试点城市今后可以清剿非法的网络机顶盒和DVD,这将影响到IPTV的拓展,要想发展IPTV就必须完成平台对接。
不过罗小布认为,广电总局这次下发的通知与IPTV无关,因为IPTV内容牌照已经下发多张,而百视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IPTV范围已经延伸到几十个城市,而全国IPTV用户6月底已经接近1100万户。
酝酿对智能电视监管
“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2009年,互联网电视方兴未艾。当年8月14日,广电总局出台条例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方必须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牌照,之后包括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CNTV等在内的7家内容商获得了互联网电视牌照,而彩电厂商也只能与这些牌照商合作。
不过,今年以来,借助电视硬件升级和Android、Windows等操作平台,彩电厂商纷纷推出了各自的智能电视,虽然也与广电总局认可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合作,但是很多智能电视已经可以直接登录互联网,外界纷纷猜测广电将出台新的智能电视监管条例。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告诉本报记者,“广电这次的通知对智能电视应该没有影响,因为智能电视不需要通过机顶盒,而通过机顶盒上网目前最主流的依然是IPTV.”
7月19日,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指出,“的确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正在酝酿监管条例,而这次下发的通知则还没有涉及到智能电视。”
罗小布也猜测,“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