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者焦急地期盼中,“P2P非法集资第一案”东方创投案判决终于生效,并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昨天,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了《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执行公告》(即P2P平台“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以及涉案款项的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显示,扣划在案的金额为25217034元,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1771835元,返还比例为48.7%。值得一提的是,上述48.7%的返还比例,意即投资人只能挽回不到一半的损失。
从“投资人返还金额名单”看,前十名投资人的返还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其中,返还金额高的为112.5万元。维权投资人代表龙哥(网名)表示,能挽回这么多损失,在所有“中雷”的P2P平台中,已经算好的了。“踩雷了,肯定会有损失。众所周知,网贷维权难,总体来说,东方创投案算是比较迅速和圆满了。”
东方创投事件回顾
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短短4个月后(2013年10月)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
2014年7月15日,邓亮、线李泽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请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4年7月21日,维权投资人代表龙哥拿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判决书。这起曾轰动一时、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网贷维权案件,在历时9个月之久后,终于结案。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约7471.96万元,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约5250.32万元。